信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事考核制度为鼓励和鞭策我院志愿者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进一步充分调动协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各成员的团结合作,形成内部的良性竞争,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以下人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的原则:第一条有据的原则:考核的依据是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成员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工作性质等
第二条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各成员对协会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成员的错误行为,使考核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及时
第三条公开的原则:为了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考核结果必须公开
第四条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为严防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协会所有成员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二、基本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
2、遵守组织纪律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
三、义务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1(1)具体管理、考核制度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包括其他部门跟会干事)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
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
4、若因学校重大活动或协会内部工作原因无法到会者,经部长证明,可不按请假处理
5、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事后再说者则记请假一次
6、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7、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
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8、协会成员迟到三次记为请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