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市规划局收到《关于对年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反馈》(以下简称《意见和建议》)后,对《意见和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承诺: 一、关于《意见和建议》第一条中提出的收费问题。规划审批项目时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依据是省物价局号文件。多年来,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棚户区、国有老旧工 XX 县区、城中村改造和近郊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以及中央投资等重大项目全部免收规划技术服务费;对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教科文卫等公益建设项目均减半执行。从横向来看,我市的规划技术服务费收取始终维持在全省标准最低、范围最小的水平上。技术服务费收取后上缴市财政,专款专用,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我局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实行收费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决不出现乱收费和收费高的问题。 二、关于《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手续繁杂的问题。由于规划管理涉及到城市各个层面和多方利益,工作中应把握的原则首先是稳妥和公平。在实际工作中,多方案比选、公示等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保证。为了满足在公平优先的前提下提高行政效率,我局已经在行政审批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将原来的二层四审制改为一层二审制,进一步减少了中间审查环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向报建单位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协调工作,并承诺我局八项行政许可事项只要条件具备、申报资料齐全,保证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关于《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没有长期科学合理的布局,只注重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城市的合理布局通常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通过制定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我局下一步将在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严格规范规划实施两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解决好城市发展科学合理布局的问题。 一方面在包括总体规划在内的各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研究,严格执行国家的编制、论证、报批制度和程序要求,多方面征询各个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第 1 页 共 3 页的意见,使城市整体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到切实的保证。 另一方面,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把控制高强度开发、避免降低人居环境质量作为针对开发项目的管理重点,特别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绿化用地的规划建设,确保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 四、关于《意见和建议》第三条提出的“指定中介收费”问题。具体包括规划日照分析和规划公示牌制作与安装两项。指定日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