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行政效能建设计划 各县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69 号),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营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务环境,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全州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自觉性 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把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转变职能、勤政高效的重要工作,实施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促使机关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但是,一些部门和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执行力不强,工作作风疲塌,工作效率不高;有的部门办事环节多,审批程序烦琐,办事难度大,“中梗阻”问题突出;有的单位衙门作风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作风恶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受利益驱动,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也有意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的,深刻领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以改善政务环境为重点,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改善政务环境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优化发展软环境,为创建小康、生态、和谐提供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建立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 1 页 共 4 页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营造高效、公开、廉洁、便民的政务环境。 一是要继续清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省、州政府已经取消的项目必须坚决执行,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对改变审批方式的审批项目要研究依托中介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原则及操作规程;要搞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的上下衔接,清理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要按照“谁审批,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