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为了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市人口委的安排,结合我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100 天”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计划生育“两个纪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我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要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促进法制建设、构件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认真扎实地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使违法收养、抱养、溺婴、弃婴等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使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制止,达到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老户,案件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均达到 100%,优惠政策落实率为 100%。 三、活动内容 各镇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查是否有干部超生查处不到位现象;二查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上有无与省、市、区政策背离的“土政策”;三查在办理二胎生育证上有无乱收费现象;四查对外出打工者和在知情选择上是否有不合法的收押金、保证金现象;五查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群众承诺兑现时是否落实;六查是否有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不相符合应该自行终止但仍在使用的文件、规定;七查办理《婚育证明》及在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三查”中是否有收费现象。 在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中,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治理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各镇办要对辖区内的非法溺弃婴、抱养、非法收养及拐卖儿童案件要进行认真查处。二是乱收费现象。各镇办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否超标准收费,对办理免费项目(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的药具和手术费、三第 1 页 共 2 页查两清一服务等)是否借机收费,不收押金的服务项目(知情选择和流出人口外出签合同收押金)是否收取押金,对这些现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尤其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两个纪律”的规定进行执法应坚决予以纠正。四是解决好老上访户的问题。各镇办将历年来的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对悬而未结的上访案件认真结案,避免重复上访。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7 月 1 日至 31 日),各镇办村、社区居委会要利用广播、秦腔、板报等多种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