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强化特殊药品日常监管,提高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能力、违法违规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和安全事件。 二、任务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局统筹,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市局要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局要对辖区内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的生产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局皖食药监药化生秘〔2014〕99 号文件的要求,2014 年 4 月至 9 月底,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实施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查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原料及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非药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麻醉药品和精第 1 页 共 4 页神药品原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及原料年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成品的销售管理情况(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与 110 联网等安全管理情况;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情况;有无现金交易现象;送货等服务及时性、有无要货单位自提药品现象;电子监管工作:特药网络运行情况、预警处理情况、监管人员定期登录查看处理。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按照《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