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XX市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凡招聘、雇请流动人口或发包、出租企业、门面、摊位、柜台等以及出租房屋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或个人,应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雇请、留宿外来从业,居住的育龄人员时,应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孕妇的《生育证》,对无证的不得接纳其从业、居住。 二、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其在从业、居住期间依法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动员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每 3 个月前往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一次避孕节育情况监测及生殖保健服务。 四、发现计划外怀孕和生育的育龄妇女,及时报告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村(居)委会。 五、承担招聘、雇请人员的计划生育手术费。 上述职责由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或村(居)委会监督执行,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XX 市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且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户)。 责任单位(印章)监督单位(印章)责任人(签名) 二 0 年月日 第二篇:流入人口流动计划生育责任书流入人口流动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XX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凡招聘、雇佣流动人口或发包、出租企业、门面、摊位、柜台等以及出租房屋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雇请、留宿外来从业,居住的育龄人员时,应该核第 1 页 共 6 页查其经现居住地镇(街、区)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孕妇《生育证》,对无证的不得接纳其从业、居住。 二、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定宣传教育,使其在从业、居住期间依法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三、动员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每半年前往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一次避孕节育情况监测及生殖保健服务。 四、发现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任娩和生育的育龄妇女,及时报告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或(居)委会。 五、承担招聘、雇请人员的计划生育费用。上述职责由居住地镇(街、区)计生办或村(居)委会监督执行,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