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嘉政发〔2014〕37 号),为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强化管理,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重污染天气逐渐减少,嘉 xx 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 69%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除统调燃煤电厂用煤外,力争地方煤炭消费总量较 2012 年负增长
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除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洁净煤使用率达到 75%以上
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市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xx 市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在 2014 年底前全部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
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大电厂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完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全市淘汰 80%以上的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全市天然气覆盖区域内力争完成 25%以上燃煤锅炉、窑炉、10 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任务
发展清洁能源
制定天然气开发利用方案,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汽车加气站建设,建成天然气供气管线 99 公里,xx 市城市、50%以上县级城市基本实现供气管网全覆盖,天然气年供应量力争达到 6 亿方左右
全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第 1 页 共 7 页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