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半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1 前言1.1 预案编制目的为规范半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做好半坡水库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编制《邓州市半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1.2 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1.3 预案适用范围《邓州市半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适用于邓州市半水库影响范围内洪水调度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机构、设施等。本方案适用于汛期(每年度五月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及可能发生大洪水的其它时间。1.4 预案编制原则⑴ 贯彻“以人为本”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⑵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⑶ 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半坡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⑷ 突出“可操作性”。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⑸ 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它相关预案相协调。⑹ 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1.5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环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一般包括:(1)自然灾害类:如洪水、上游水库大坝溃决、地震、地质灾害等。(2)事故灾难类:如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库水污染事件。(3)社会安全事件类:如战争或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4)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按生命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按生命损失分级标准,Ⅰ级生命损失大于等于50 人、Ⅱ级生命损失大于等于10 人、Ⅲ级生命损失大于等于3 人、Ⅳ级生命损失小于3 人。按社会环境影响分级标准,Ⅰ级是指社会环境风险人口大于100 万人;重要设施为国家重要交通、输电、油气干线及厂矿企业和军事设施;河道形态为河道改道;人文景观为世界级人文景观遭破坏;工业污染为剧毒化工厂、核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