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民参保登记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思考[共五篇]全民参保登记相关立法建议一、建议立法项目名称新立《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为实现这一目标,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律规范体系,以劳动者社会保险权利的落实为核心,构建社会保险配套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为社会保险基金“开源”、“节流”,扩大基金征缴力度,防范基金违法流失
通过强有力的社会保险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保障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计划目标
《社会保险法》自20XX年7月1日生效以来已将近5年,但配套的相关制度立法相对滞后,立法主要有:行政法规层面,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
22)、各地地方性法规---比如《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004
1),人社部规章---《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
1),另外国务院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
1)中也有关于社会保险虚假申报缴费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处罚条款规定,上述法律文件颁行时间长,多年未予修改,很多规定在《社会保险法》生效后已经涉及法律适用问题,而人社部规章---《实施若干规定》(20XX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XX
1)相对较新但立法层次不高、规定简易,不能及时回应社会保险法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诸多实践问题
总体来看,上述规范性法律文件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以及近年来社会保险法治实践的发展需要不相匹配,应该及时予以修订或者新立有关《社会保险法》实施方面的条例或细则规定,为保障、落实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以及社会保险第1页共6页行政执法、司法实践提供及时的法律制度补给
三、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部分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