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学协会管理办法[最终版]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管理,加强与各学会/协会的联系,使其成为企业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获取信息的畅通渠道,将其纳入制度化运作轨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学会是指学术类社会团体;协会是指行业类和专业类社会团体
本办法涉及的学会/协会是指以“XX省农垦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单位法人名义参加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第二条参加原则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法人团体名义参加的各类学会/协会必须是合法组织,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在同类型组织中选择最具影响力的,并要有利于对外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加强企业有关人员与同行业人员及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及友好交往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加入学会/协会的1统筹管理归口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其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登记备案、统计工作
(二)负责公司参会会费支付的初审工作
(三)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与学会/协会的沟通工作,为其建立与各类学会/协会对口联络渠道提供指导意见
(五)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参加学会/协会的活动情况和成果
(六)根据各部室、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整理汇总后向集团公司、公司领导汇学会/协会开展的重大活动
第四条管理内容(一)公司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凡以公司法人名义参加学会/协会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商定,履行核准手续,明确派出人员和费用额度后方可参加
(二)在所参加的学会/协会组织登记注册后,参加单位、部室须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由公司总经理办第1页共19页公室列入学会/协会名单
公司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应自行保留所参加学会/协会的章程、人员构成情况、活动情况、会费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加入学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