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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经济法制博览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的比较研究多篇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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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经济法制博览《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的比较研究[精选多篇]《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的比较研究——基于经济法专业角度qq九零三九一九六七九摘要通过对《唐律疏议》和《法学阶梯》的对比和分析,对于经济法的发展和研究来说,可以揭示出全新的理论基点和呼应之处。每一部经典的法律著作,都有其核心思想、理论基点和逻辑结论,对于这两部经典著作来讲,也不例外,而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和解剖这两部著作,更会获得不同方面的认识——《唐律疏议》更为偏向于软法之治,德主刑辅;而《法学阶梯》更加偏向于本质上的正义观。通过对两只的分析,以期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指导,亦为经济法的追根溯源提供思路。关键词:软法正义观实质正义1目录摘要...........................................................1一、《唐律疏议》的基本思想分析.................................3二、《唐律疏议》与现代经济法理念和原理的呼应与契合.............4三、《法学阶梯》的基本思想.....................................5四、《法学阶梯》与现代经济法理念和原理的呼应与契合.............5(一)经济法正义观的缘起.....................................6(二)经济法对正义观发展的推进...............................7(三)小结...................................................7第1页共8页五、总结.......................................................8众所周知,《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律疏议》是唐律的精髓和骨干;而《法学阶梯》既是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罗马法的“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之所在,因此,以《唐律疏议》和《法学阶梯》为对象来探讨其对当今经济法学科的借鉴意义,是可行的,也是具有时代意义的,在比较法上是可行的,《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从两者根源和本质逻辑上所表现出的不同,映射到经济法学领域,是对经济法学科不同指导思想的反映和体现,同时也为当今经济法学科理论的溯源,以及未来发展路径的展望,提供了充分的分析材料,指出了理论分析和研究的思维路径。一、《唐律疏议》的基本思想分析《唐律疏议·名例》在其开篇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德礼是政教的根本,刑罚是政教的辅从,两者的关系犹如黄昏与早晨(相续为一天)、春天与秋天(相续为一年),它们相互配合构成完美的整体。这是对上述文字的直译,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它的内涵远不是这么简单。首先,它融合了儒、法、道三家的思想。从概念的倾向上讲,德礼“是儒家的”,刑罚是法家的,“昏晓阳秋”是道家的。儒、法、道三家的思想在国家法典中融为一体,这是西汉以来中国法律发展到唐代越来越完善的表现,且随着唐律对中国周边诸国的影响,以《唐律疏议》为核心的唐律由此成为中华法系的象征和代表。其次,《唐律疏议》的这段话渗透了中华文化之道,体现了从“阳主阴从”到“德主刑辅”的道德原理结构。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法理依据是阴阳合一、阳主阴从的中华文化之道。依据中国经典表述,道的基本构成是阴与阳,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此一阴一阳就是道或后来被称之为太极的两仪。阴与阳这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其中对立中有相涵相摄,相涵相摄中又有支配,阳在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形成阴阳合第2页共8页一、阳主阴从的结构。按照中国古典思维,阳代表德性,“阳主”意味着事物的属性依德。因此,如上所述,道虽然可以用来指称事物的原理,但实际上道原本所表达的是事物的秩序结构,德是事物的内在性质。这亦就是说道是德的表现形式,德是道的存在依据,道与德共同构成了事物的统一性。这种社会治理的理念,反映到法学的领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德主刑辅,礼法相结合,换句话来说,就是说,尊重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律,运用道德礼法这种软法对社会进行治理,并以此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同时,辅以刑罚,对于现代法治来说,就是运用强制性的法律桂法,对道德礼法,即软法无法发挥作用之处,对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强制性的纠正,即法理学通常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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