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 573—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5-06-29 发布 1995-11-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在 35~220kV 的国产油浸电力变压器、6kV 及以上厂用变压器和同类设备,如消弧线圈、调压变压器、静补装置变压器、并(串)联电抗器等
对国外进口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及同类设备可参照本导则并按制造 厂的规定执行
2 本导则适用于变压器标准项目大、小修和临时检修
不包括更换绕组和铁芯等非标准项目的检修
3 变压器及同类设备需贯彻以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和诊断检修相结合的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讲究实效
4 有载分接开关检修,按部颁 DL/T574—95《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执行
5 各网、省局可根据本导则要求,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
2 引用标准 GB1094
1~1094
5—85 电力变压器 GB6451
1~6451
5—86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251—87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7665—87 变压器油 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4—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3 检修周期及检修项目3
1 检修周期3
1 大修周期3
1 一般在投入运行后的 5 年内和以后每间隔 10 年大修 1 次
2 箱沿焊接的全密封变压器或制造厂另有规定者,若经过试验与检查并结合运行情况,判定有内部故障或本体严重渗漏油时,才进行大修
3 在电力系统中运行的主变压器当承受出口短路后,经综合诊断分析,可考虑提前大修
4 运行中的变压器,当发现异常状况或经试验判明有内部故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