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考察报告为学习借鉴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厅领导指示,20XX年元月4日至8日,厅政法处、林权办、林政处、办公室一行5人组成考察组,赴XX省xx市的xx市、xx县,xx市的xx县学习、考察林改工作情况
期间,我们听取了xx市等3个县(市)的林改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泗洲镇潭埠村等2个乡(镇)村,与随同的XX省林业厅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时间虽短,但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总的感觉是:江西林改起点高、力度大、工作实、措施硬,改革气氛十分浓厚
一、XX省开展林改的主要背景江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省份,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和人口在山区;江西也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85%的山林属集体所有
与我省相似,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山区是重点,潜力在林业
为此,XX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山上办绿色银行、山下建优质粮仓”的口号
但是长期存在的林业产权不落实,木竹税费过重,林农耕山无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种经济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影响了山区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林业越来越缺乏投资吸引力和民众向心力,林区经济日益萎缩,逐步陷入了资源危机、资金危困的境地,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具体说,XX省开展改革主要有四大背景:1
林权不落实,山林权属混乱
1981~1984年林业“三定”时,XX省主要采取“山上划四至、目测算面积、室内填表格、抓阄分到户、县里发证件”的做法,将绝大部分的集体山林(75%属村民小组所有),以自留山和责任山的形式分山到户,在名义上落实了经营责任主体
就林权落实而言,在划分山林时,由于采取类似农业承包分田做法,较为公平,基本上户户都有自留山和责任山,同一村民小组之间面积也相对均匀,村民之间实地经营界线、四至彼此比较清楚
但由于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不落实,大部分山林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