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 集体合同篇一: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1
定义: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生效: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 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责任与争议:工会作为维权主体,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二) 劳务派遣——用工的补充形式1
含义: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 )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显著特征: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适用范围: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用人单位 ( 劳务派遣单位 ) :(1) 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 在无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 “3 个不得”:①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②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③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 : 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 ④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⑤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者权利: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篇二: XX 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XX 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中华会计校会计人的上家园篇三:劳务派遣合同书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