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一:用工单位如何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如何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XX年 12 月 20 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XX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此前,虽然《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第 2 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因被派遣劳动者有第39 条和第 40 条第 1 项、第 2项规定的情形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但该条的目的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没有专门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情形
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机制的混乱,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规定而导致用工单位无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缺乏法律规定而导致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随意确定退回被派遣牙弓情形,这两种结果实际上都不利于劳务派遣市场的健康的发展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对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 条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退回机制,明确了在哪些情况下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且还规定了在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安置被退回劳动者的问题
我们认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分别对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被退回、不得被退回的情形以及被退回后的安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保证了被派遣劳动者不会随意被退回,而且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的生活有了明确的保障
一、劳务派遣员工退回的定义所谓劳务派遣员工退回,是指用工单位无权行使解除或者终止权,但因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而由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返回给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能否随时被退回很多用工单位认为,劳务派遣的好处是可以让用工单位灵活用工,有工作时使用,没工作时随时退回
那么,是不是可以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员工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派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