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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二○一一年七月一、劳动与技术实践室建设(一)建设原则1.本标准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及《江苏省九年义务教育劳动与技术课程纲要》(试行)制定
2.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是以学生获得积极的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基本目标, 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课程
根据《劳动与技术课程纲要》(试行)设置的劳动、家政、技术和职业准备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功能室及实践室设施、设备建设要求
3.考虑到经费、场所、设备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多所学校共建劳动技术训练中心等形式建设
4.学校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实践项目, 建设参照本标准进行
5.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此平台上自由拓展与教学及操作实践活动内容相应的设计与制作活动
6.实践课教师可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教师资源,也可通过聘用的方式解决
7.实践室管理参照省实验室建设标准执行
(二)实践室设置要求序号名称Ⅰ类Ⅱ类Ⅲ类必配选配必配选配必配选配1 烹饪实践室☆☆☆2 烹饪准备室☆☆☆3 手工实践室☆☆☆4 手工准备室☆☆☆5 技术实践室☆☆☆6 技术准备室☆☆☆7 泥塑实践室☆☆☆8 泥塑准备室☆☆☆说明: 1.六年级家政的“家用电器”可在“技术实践室”或“科学实验室”内完成教学任务
2.班轨数少的学校可将泥塑实践室、手工实践室、技术实践室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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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六年级的种植实践课程可在“手工实践室”或“科学实验室”完成,同时可利用学校小花圃或街道社区的花圃开展实践活动
(三)实践室数量要求数量轨数名称2 轨4 轨6 轨8 轨课程实践室(场所)Ⅰ类2 2 3 4 Ⅱ类2 2 2 3 Ⅲ类1 1 2 2 准备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