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签署雇佣协议员工第三条力资源部职责划分1.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的雇佣协议的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所有雇佣协议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3.负责公司劳动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
第四条 雇佣协议的定义与分类1.劳动关系:公司与自然人建立正式雇佣关系,需要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2.劳务关系:非正式雇佣关系,公司多以实习、兼职形式招募,按既定工作给定报酬,签署兼职协议或就业实习协议
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首次签订三年、续签期为二年
第六条 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七条 新入职员工合同签订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 ,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 ,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 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一份
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
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兼职实习人员则签署《就业实习协议》或《兼职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1 周内盖章返还本人一份
业务流程制度文件编号: TZG-HR-201510 生效日期: 2015 年 9 月 7 日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第 1 页共 3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九条 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 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