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前 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
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 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 年 6 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 2001 年 7 月出版
2002 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
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
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
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
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