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
要不折不扣执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笔者认为,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了“利剑”
树起了“警示牌”
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本人认为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
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作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次明确规定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
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第 1 页 共 3 页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
四项监督制度在加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