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建设通知与安全生产评判指标通告汇编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建设通知一、目标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建设”。各村、各单位、相关企业要充分认清开展安全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三项建设”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继续、深化和进展,是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的硬性任务。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全国各地探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成功经验的总结。实践证明,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也是有利于安全生产条件达标、安全生产行为达标、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达标,总体有利于企业建设成本质安全型企业。进而有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减少人员的伤亡、维护广阔职工的生命安全;还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长治久安,真正落实科学进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进展理念,促进企业及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进展。今年,镇政府在各村、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且达标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基数上新增30%,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的需要,也是总结、推广、提升往年“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的需要,还是努力营造安全稳定进展环境,着力促进全镇争得应有地位、实现跨越式进展的需要。二、组织领导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镇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镇安委会统一领导部署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镇安委会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综合协调、督导、汇总等工作。镇安委办负责全镇各村、相关企业的建设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组织、督导、验收等。三、具体部署1、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建设部署: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阶段(3 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选定建设达标对象单位,仔细讨论,层层部署。第二阶段:宣传贯彻检查整改阶段(4—8 月)各有关单位全面贯彻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各类人员学习培训,深化各建设单位,依据标准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和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上的漏洞、安全设施、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