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信用卡直客式爱家分期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信用卡直客式分期业务管理,优化我行产品设计和业务流程,结合市场竞争环境和业务产品差异化管理背景,规范业务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化客户日益多样化的个人信贷消费融资需求,为我行准入的优质客户提供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差异化授信服务,以满足借款人的个性化融资需求
第二条我行将基于总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直客式分期业务(信用类)管理办法(2015年版)》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爱家分期付款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版)》的制度政策,在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信用卡爱家分期付款业务管理操作细则(2015年版)》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现有授信审批政策标准,拓宽我行现行爱家分期仅针对我行新增或存量房贷客户的产品政策,依据客户消费用途借款类型和需求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产品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爱家分期是我行信用卡消费金融产品的一种指客户根据自身消费融资需求,直接向我行申请信用卡分期专向额度,经我行审核并授予额度后,我行按照事先约定采取商户刷卡支付、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在类的多种方式完成支付,再根据交易总金额按分期期数平均分配,在约定的时间向客户收款的信用卡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指中银系列信用卡个人卡、集中版长城信用卡个人卡
附属卡、公务卡、单位卡、外币账户暂不开放直客式分期业务
第五条爱家分期可用作于车位、装修、建材、培训、教育、医疗、美容、婚庆、保险、旅游、家具、商品服务税费、电器等其他购买大宗消费商品或消费服务需求
消费购买汽车的业务用途申请,请参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信用卡爱驾汽车分期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版)》相关业务流程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