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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手册(餐饮业)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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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考 试 须 知一、考试时间每个星期三下午(上班至下班前一小时,随作息时间调整)二、考试地点北仑区公共卫生中心(新碶街道闽江路 629 号,吉利汽车对面)一楼考试中心三、考试对象所有食品从业人员(详见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四、考试形式计算机答题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一小时。考试完成后计算机自动阅卷,90分以上为合格。当天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继续考一次。五、注意事项1、备考人员请认真复习、熟练掌握试题,科可进入北仑卫生监督信息网(http://exam.blphis.gov.cn/)进行网上模拟考试。2、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凭身份证到登记窗口登记,考试编号即身份证编号,待考试合格后到发证窗口提交照片并领取合格证。3、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法规定者,管理员有权终止考试,取消其考试成绩。六、 考场纪律 1、考试人员应服从安排凭身份证依次进入考场,考试时将本人身份证放于考试桌面左上角备查。2、考试开始前请认真核定屏幕显示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不符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3、考试时不得随带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相互交流,不得翻看任何参考资料,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不得使用企图作弊的其他手段。4、有问题可举手示意,请管理人员解决。5、考试完成后请及时、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妨碍他人考试。咨询电话:86783674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经食品卫生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建立考试题库。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培训、考试,发放培训合格证。 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初次培训合格满一年后进行更新培训考试,每年一次。在有效期内全省有效。 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本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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