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本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 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作为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接触学生的辍学情况太多了,有时真的就急得和家长对峙起来,拿出法律条文讲给家长听,可是作用并不明显,由此感慨,这是什么原因呢。家长本身的素质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国家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的提高,各地方经济条件也在飞速发展,应该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出现提高的局面,这些年来,不可否定是大多数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情重视程度很高,也认识到了当今社会知识的重要性。可是,还是看到不少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态度漠然,任其发展。甚至是学生不到学生上课也漠不关心,上不上不关自己的事。有的家长只顾自己挣眼前的钱,跟本不看以后的路,也有的家长甚至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给子女攒下多少多少的钱,这怎么适应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又在哪里呀。有时我在给学生上课时老是有这样的担忧:你们肩着祖国的未来,可是,将来你真的长大成人,你拿什么来回报社会,你拿什么来促进这个社会的发展,你又拿什么来爱护自己的祖国。又何况,现在教室里已经有的学生掉了队,他们又拿什么来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虽然的想法不全面,并没有实事求是的分析的学生将来个素质的发展,可是,这也绝对不杞人忧天的想法吧。 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 是啊,老人们有句话,孩子是自己的好,这不错吧。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学生看成是自己的孩子,那么,我们对待学生时,缺少的不仅仅是耐心,应该是没有爱心的狠心人。看看现在的第 1 页 共 2 页学校教育,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学校,班级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的是什么态度啊。我想,我不说,你也可以想像得出吧。那些些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呢。缺爹少娘,短传授,不经人,死不要%,等等难听话,都会从老师的口中说出来,而且大有驱之愈早愈可以大快人心。 这个问题,我觉得既然本法中规定在学校保护的内容中,那么,这肯定是学校的问题。无言涉足。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