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省二、三级医院急诊科评价标准(2010 年版) 江苏省卫生厅二〇一〇年六月评价标准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二、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
专科医院参照执行
二、评价标准共分五个部分:组织建制(50 分);部门设置(420 分);医疗技术(200 分);科室管理(200)分;医疗服务(或急诊服务)(130 分)
三、评价标准共 1000 分:900 分以上(含 900 分,下同)为优秀;800 分以上、900 分以下为良好;700 分以上、800 分以下为及格
四、被评科室年度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的,给予加分
国家级加 30 分;省(部)级加 20 分;市(厅)级加 10 分
被评科室年度较好完成较大指令性任务获得单项奖励的:省(部)级加 10 分;市(厅)级加 5 分
五、本标准考评方法中的‘查阅资料’以查核相关原始文件、记录、登记、统计等,一般不以复印件为据;‘随访’,指依据标准基本要求随时访问被评单位相关科室人员或社会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患方人员
六、本标准每项扣分除注明可超‘标准分’继续扣分的以外,均以扣完本项基本要求标准分为止,一律不倒扣
一、组织建制 (50 分)标准基本要求标准分考评方法扣分标准三级医院二级医院1
领导体制健全(20分)1-1 有分管副院长、落实科室任期目标责任制,有检查措施
1-1 有专职科主任,科主任具备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10听汇报、查文件缺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1-2 有专职科主任,科主任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10查证书1 项做不到扣 5 分2
组织建制(30 分)2-1 接诊主诊医生为注册执业医师,相对稳定,每半年轮转一次(急诊专科医师要求占在急诊工作医师总数的 80%以上)
2-1 接诊主诊医生为注册执业医师,相对稳定,每年轮转一次(急诊专科医师要求占在急诊 工 作 医 师 总 数 的 60% 以上)
5查证书,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