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整合资源拓展党校办学充分发挥干部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全面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使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自2002年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我们在整合全市干部教育资源,拓展党校办学,充分发挥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校三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政法干部学院)的干部培训新格局已经形成。一、求创新,抓整合,做大做强主渠道1、整合培训机构。在市委党校成立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政法干部学院,一套机构四块牌子,形成了“一校三院”的全新干部教育培训格局。这标志着我市综合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整合建成,党校干部培训主渠道进一步扩展,也标志着我市干部教育迈上了一个新层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明确培训职能。对“一校三院”培训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党校主要负责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行政学院主要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的培训;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负责党外干部和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政法干部学院主要负责政法干部的培训。3、健全培训体制。一是健全领导体制。资源整合后,党校常务副校长兼任“三院”院长,并有一名副校长任“三院”副院长,专门分管“三院”工作;相关部门(市人事局、市委统战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分管培训工作的领导兼任副院长,形成了党校统筹、三院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二是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在市委党校设立培训一部和培训二部,分别负责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政法干部学院的培训工作,人员以原干部培训中心和公、检、法的骨干为主组成。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一校三院”的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保证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二、重统筹,抓协调,通力合作搞培训针对“一校三院”培训生源分布广泛,各有特点,而且牵涉部门众多的实际情况,我们以统筹协调为关键,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1、积极主动参与全市人才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我校作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在制定和实施全市的中长期人才培训规划中,我们力争确保党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06年制1定的《马鞍山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和2007年制定的《马鞍山市“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都先后采纳了党校的意见和建议,在干部培训的职能分工、任务分解等方面,突出了“一校三院”的主渠道地位。我们还结合“一校三院”的自身特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06-2010年工作规划》,并经市委同意转发各县、区和部门党组织贯彻执行。2、建立完善办学协商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党校的主体班次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从调学到学制设置,从教学计划到教学管理等,每一期都与市委组织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再组织实施,确保党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良好的办学效果。二是建立“三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三院”院长办公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研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与相关部门的职能科室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确定培训班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师资配备、考试教务等工作,有效促进了各类培训班的顺利开展。3、积极探索联合管理措施。为加强对各类班次的管理,保证办学质量,我们积极探索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督查的管理措施。市委组织部在主体班次专门配备组织员,与党校的班主任一起抓“双百分”考核管理;市人事局、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各部门也都安排专门人员,会同“三院”的职能部门,对学员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等,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对不服从调学的公务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缺勤超标的学员亮红牌;与市纪委、市组织部建立联合巡考制度,对考试工作进行督查,还邀请学员所在单位参与对学员在校表现的检查考核。这些措施,对顺利调学、保证出勤、端正学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