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优惠政策在阳曲投资兴办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现代物流项目、旅游项目及其他鼓励发展的项目,实行奖励制度
(1)财政扶持政策
对新引进的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从项目纳税年度起,按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全额奖励两年,再按50%奖励三年;同时按其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30%的额度奖励三年
对投资在1亿元一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从项目纳税年度起,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全额奖励两年,再按50%奖励四年;同时按其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30%的额度奖励四年
对投资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单独制定奖励办法
(2)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县投资发展农、林、牧业项目免征所得税
从事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全部免征所得税
从事家禽、牲畜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从事农、林、牧业项目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投资发展高科技、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项目,可减免企业所得税
(3)新项目入园的扶持政策
对引进投资在1亿元—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投资到位后,县财政按企业用地成本的10%-20%的额度给予奖励;对投资在2亿元以上人民币的项目,投资到位后,县财政按企业用地成本的20%--30%的额度给予奖励
(4)引进项目的中介人奖励政策
对引进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奖励投资中介人
(5)对县级重点工业企业的激励政策
对年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财政按超上年基数的地方留成部分的30%的额度给予奖励
(6)对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奖励政策
对产品获得全省名牌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7)入学、户籍优惠政策
凡来我县的投资者及企业职工,在本县居住的,其子女入学等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