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系、院,有关部门: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3】491号)、《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邵院政字【2013】56号)和《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册的全日制2014届本科毕业生二、奖励等级(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二)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三)邵阳学院2014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评选条件(一)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8、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校优秀毕业生和2014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按照《邵阳学院学生奖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