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促进和谐XX建设第一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促进和谐xx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促进和谐xx建设近年来,xx县按照‘大调解'保‘大和谐、促‘大发展'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平安xx建设
20XX年,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25起,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一、落实“三项措施”强化党政主导1、强化认识定位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纳入全局工作,作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促进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列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大调解'工作,召开全县会议部署,制定有关工作意见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均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的‘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举办‘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对乡镇场(街道)、村(社区)XX县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3、落实工作保障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全县‘大调解'工作涉及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由县乡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全力保障
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均落实了专门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干部97人,20XX年,县、乡两级财政共安排‘大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