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村及联片包村人员
二、考核办法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分夏、秋两季分别进行单项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个部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1、组织保障(10 分)(1)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2 分):村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
各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 2 张,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 条禁烧宣传标语,对规模种植户(10 亩以上)发放政府公告
自然村张贴公告每少 1 张扣 0
5 分,群众不知晓禁烧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
(2)加强组织领导(2 分)
成立以各村书记为组长、其他人员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夏收、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
未成立禁烧工作小组的,扣 1 分;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 1 分
(3)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2 分)
建立村、组两级禁烧工作网络,田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绘制地块包干地图(村、组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镇政府),制定村组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未绘制田块包干图的扣 1 分;未制定村组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4)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4 分)
制订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联系人手机保持 24 小时畅通
未制订巡查方案的,扣 1 分;未制订应急响应预案的,扣 1 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扣 1 分;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 0
2、禁烧成效(90 分)(1)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每个扣 10 分、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5 分,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3 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