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一、复试资格的取得原则凡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我院各专业且考试成绩达到北航公布的相应专业复试基本线者,均自动取得复试资格(一般不另行通知到各位考生);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需满足学校要求。二、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详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考生(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http://yzb.buaa.edu.cn/,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纸型为 A4 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2.交纳复试费 100 元(用铅笔在右下角写上自己的名字);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院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院系说明;7. 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我院各专业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三、复试安排请各位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根据所报考或申请调剂的专业,按下列各专业要求到相应地点参加复试。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及负责人如下:飞行器设计(082501)复试时间:2009 年 3 月 31 日(周二)上午 8:30复试地点: 北航新主楼 B-1128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知识综合、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外语口语等,主要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15-20 分钟。复试负责人:韩潮 教授,hanchao@buaa.edu.cn ,电话:82339583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复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 日(周四)上午 8:30复试地点:北航新主楼 B-91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知识综合、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外语口语等,主要以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