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魅力四射的人民教师南召县教师进修学校程广侠各位同行,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够和诸位一起探讨有关师德这个常谈常新的话题,我们今天共同交流的题目是《做一个魅力四射的人民教师》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第五项“以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要求“探索师德建设制度创新
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
”今年4月21日,南阳市教育局下发了专题文件,制定了《南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提问后共同学习)《南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的内容是:一、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二、不准无备课上课;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家长;五、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六、不准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七、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八、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九、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十、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或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
市局文件强调指出,“十不准”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全市中小学教师必须遵守,凡违反的教师,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学校提出批评,并责令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时定为不称职,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自费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方培训学习,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教师资格直至清理出教师队伍
1各县区及各学校要将此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在学校开辟专栏公开宣传“十不准”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今天,我根据《南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的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