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1
新闻传播法制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制定义: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指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两大类型:(一)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1)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新闻法)(2)根据具体情况在特殊领域指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同时在《宪法》、《刑法》、《民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包含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二)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定义: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国家意志的体现 2
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 3
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主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新闻传播媒体(最重要)
具有法人主体资格2
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客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智力成果三种
内容: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由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义务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行为的必要性
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新闻传播自由)两层内涵:①、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的权利;公民通过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等出版手段即复制手段发表意见;公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②、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新闻传播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