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聘用合同样本篇一:协警合同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协警聘用合同书甲方: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法定代表人:乙方: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为协警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1、服务时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 车辆的检查和查验; 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协警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元,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
逾期不付,每10 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为协警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协警人员的生活,为协警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协警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不得指使协警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根据公安部门《协警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乙方可以商请调用学校所在乡镇其他学校的协警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
6、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有关误工、抚恤等费用,其医疗费用由乙方从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协警从业人员资格证
如果经甲方试用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经教育没有改进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