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医疗纠纷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难以解决的痼疾,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等多层次的背景,难以靠医疗机构自身解决
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 医疗机构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相关环节中引导医疗纠纷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着各自的经验和处理技巧
中国医院协会为指导帮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依法维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在综合多家医疗机构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指南》 (试行)草案,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一、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科、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社会工作部、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
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 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
复杂或索赔金额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 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二、职能部门接待程序 1、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作好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患者姓名、就诊科室、投诉人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反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
投诉接待记录要有投诉人签名, 注明时间
妥善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如门诊病历、处方、收费单据、其他医疗机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