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General norms for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 前言本标准第 4 章、第 5 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同时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系列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艳萍、董国胜、郭秀云、张秀亭、刘伟、李运才
本标准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 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