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的结算方式和特点[ 工程类精品文档 ]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 , 如若有用 , 请打赏支持 , 谢谢 ! 【学员问题】合同价格的结算方式和特点?【解答】如何制定一份好的清单环境下的招标文件,要从变化的根源――合同价格结算方式说起。首先,必须要先了解常见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及其特点。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和招标方不同的需求,确定一种合理的有保护性的合同价格形式是十分必要的。一般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等三种价格形式。(1)固定总价合同:按照投标总报价签订的承包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在合同条款所约束的范围内,除非业主要求变更原定承包内容或者设计图纸,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承包价。其特点是简单、操作成本小,但灵活性差,合同执行期可变动的可能性高,不利于结算;适合于具体情况清晰、时间跨度比较短的项目。(2)固定单价合同:投标的总报价不作为合同要求和具体结算依据,招投标双方签订以单价为结算依据的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时,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任何变化,只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来调整最后结算总价。其特点是,原则比较合理,保持相对公平,有利于双方结算,可以减少遗留问题;但不利于招标方预估工程造价的控制范围。适用于项目可变因素多的工程,特别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甲方。(3)可调价合同:在预计到项目施工周期内会出现物价有较大幅度的涨跌,则最适合采用可调价合同的形式。可调价合同一般会先计算一个参考值,然后用合同条款规定,在遇到何种情况下,应如何调整合同价格。从实际应用的需求和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上三种合同的应用方式没有严格区分。目前一般采用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相结合的方式:在一个工程中,一般会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描述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承包人应当考虑其风险的问题,并在报价中体现;后续实施过程中,只要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情况,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确实发生了变更,就要用到单价了:针对某一个清单项,对由于合理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在结算时应直接采用原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经过审核后的变更工程量。在这种合同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具体的变更调整原则,就变成了一份考虑完整的综合合同。招标方要先了解清楚每一种合同价格结算方式的基本成因。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工程的特点,进行修改和选择。同时,作为合同执行的关键,业主在进行招标文件的制定时还应该下面的问题。以上内容均根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