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的结算方式和特点[ 工程类精品文档 ]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 , 如若有用 , 请打赏支持 , 谢谢
【学员问题】合同价格的结算方式和特点
【解答】如何制定一份好的清单环境下的招标文件,要从变化的根源――合同价格结算方式说起
首先,必须要先了解常见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及其特点
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和招标方不同的需求,确定一种合理的有保护性的合同价格形式是十分必要的
一般常见的合同价格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等三种价格形式
(1)固定总价合同:按照投标总报价签订的承包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在合同条款所约束的范围内,除非业主要求变更原定承包内容或者设计图纸,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承包价
其特点是简单、操作成本小,但灵活性差,合同执行期可变动的可能性高,不利于结算;适合于具体情况清晰、时间跨度比较短的项目
(2)固定单价合同:投标的总报价不作为合同要求和具体结算依据,招投标双方签订以单价为结算依据的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时,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任何变化,只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来调整最后结算总价
其特点是,原则比较合理,保持相对公平,有利于双方结算,可以减少遗留问题;但不利于招标方预估工程造价的控制范围
适用于项目可变因素多的工程,特别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甲方
(3)可调价合同:在预计到项目施工周期内会出现物价有较大幅度的涨跌,则最适合采用可调价合同的形式
可调价合同一般会先计算一个参考值,然后用合同条款规定,在遇到何种情况下,应如何调整合同价格
从实际应用的需求和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上三种合同的应用方式没有严格区分
目前一般采用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相结合的方式:在一个工程中,一般会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描述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承包人应当考虑其风险的问题,并在报价中体现;后续实施过程中,只要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情况,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如果确实发生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