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法精神病劳动合同法精神病【篇一:患精神疾病员工单位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患精神疾病员工单位如何处理劳动关系2012-03-28 16:36:48, 浏览: 425 次, 来源:网络在用人单位所聘用的员工如出现精神疾病,单位应如何处理其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谨慎决定,并不能断然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同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有: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后的处理、医疗期待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偿金等问题。一、试用期内的处理【案情介绍】欧阳帆在 2008 年 1 月 5 日入职 a 市 a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从事业务工作,并与单位签订了一年时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 个月,在入职一个星期后发现该员工患精神疾病,a 公司应如何处理?【律师评析】1)是否存在医疗期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以不执行医疗期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 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其不受到本法第42 条规定的限制,也即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针对于本案件,a 公司在欧阳帆入职后一个星期后就发现患精神疾病(正处于试用期内),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 条的规定,员工出现精神疾病,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是否需要给予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因为医疗补助金支付的目的,是在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并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时,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单位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补助金,所以对试用期的员工不需要支付医疗补助金。二、试用期后在合同期内的处理【案情介绍】申屠嘉在 2003 年 8 月 1 日与 a 贸易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 2008 年 9 月 1 日该员工患精神疾病,在家休息治疗, 在 6 个月后,因该员工需要继续治疗,不能正常上班,在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 a 公司做出解除与申屠嘉的劳动合同,请问单位做法是否合法,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律师评析】(一)医疗期问题1)是否给予医疗期?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