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主管部门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1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2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4
1 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及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2 在科学研究、工艺、产品设计及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的
3 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 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着成绩的
5 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6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7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1 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
对员工给予警告、 记过、 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 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 在降级的同时,扣发 4 个月绩效奖金
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 行为规范处罚统一着装,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 元
迟到、早退和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遵守“ 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