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商场的装修管理,为厂商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商场及厂商展位的良好形象,特此制定本协议书
一、厂商进场装修起止时间必须按照厂商装修申报单上所拟定的起止时间执行,否则厂商装修申报单将视为过期无效
厂商装修申报单需延期必须经过商管部的批准
二、厂商装修严格按照商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申请,必须服从商场商管部、安保部、电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厂商整个装修过程中施工 人员及工程质量的管理
三、厂商展位装修效果须与商场整体装修效果相协调,装修效果、 装修档次符合商场整体经营定位
四、厂商申报的总用电容量如大于商场所提供的用电容量,则相关增容费用由厂商承担( 按 50W/㎡)
五、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商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流程进行
六、装修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
七、厂商装修电工进场须知:1、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操作
2、各类电器线路敷设应安全、规范、整齐、美观
3、厂商装修多用电线、线管、空气开关等电气材料必须符合商场的规范要求或由商场按阻燃、 品牌要求购买使用,所有灯具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其中日光灯必须采用成套灯具
4、各类电器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保护方式敷设;接线盒应加盖封好,电线接头必须在接线盒内, 应采用搪锡或缠绕连接方式,并且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金属管引出不应超过60 厘米
5、厂商装修各类灯具(变压器)与可燃物间必须做好防火、隔热措施(刷防火涂料、加垫石膏板、石棉垫等)
6、厂商装修各类灯箱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应安装活动检修口
7、其它未写规定按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由本商场电动监督实施
八、安全须知:1、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认可的防火、环保型材料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用电器具,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3、用下列设备必须经物业部批准,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使用,并配合执行商场制订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此产生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