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车间油漆辅料管理制度,2014, 第 FWB-BP-07号文件喷漆车间油漆辅料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的对各个班组油漆辅料进行管控,在保证喷漆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最大程度的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喷漆三个班组在油漆管理员处都要单独设立领用台账,对平时领用的原子灰,抛光蜡,稀料,固化剂等所有辅料进行登记。二( 油漆辅料的申领必须经过油漆管理员和车间主任的双重签字后方能领取,领取时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空桶必须用净后销毁,若发现空桶未用干净的或未销毁,一次处罚50 元。三( 技师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总结,不断提高自身喷漆水平。杜绝浪费,车间主任在检核过程中若发现有浪费现象,视情节轻重处罚50 到 100 元。 四( 技师在喷漆时要估算好需要用到的色母量,杜绝调漆过量而引起浪费,若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处罚50 到 100 元不等。五( 所有喷漆技师对调漆室都有监督权,杜绝其他员工或客户私自进入调漆房。 六( 14 年油漆辅料占比值为8%---13%,超出此范围的班组处罚组长100 元,组员各 50 元。批准 : 审核 : 编制 : 发文日期 :2014-3-14 报呈: 总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服务经理主送 : 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