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审计机关监督职能工作报告与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汇编审计机关监督职能工作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愈加显现,要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就要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经济秩序,推动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做出新的贡献。一、如何认识审计监督工作现在,社会上对审计工作存在“三种”现象。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审计工作。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不愿接受审计监督,千方百计规避审计。三是少数单位对审计工作人员心存戒备,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找麻烦、揪辫子。究其原因:一是少数同志不学法、不懂法,不愿履行《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对审计监督产生的效果心存疑虑。二是少数领导同志本身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不愿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三是个别审计人员也可能存在执法不法律规范甚至以权谋私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形象。然而,审计监督是宪法给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法律制度,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问题单位和部门要审计,没有问题单位和部门也同样要审计。二、为何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三、怎样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开展审计监督是法律给予的神圣职责《审计法》给予了审计机关十五条职责监督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相关条款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判,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