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商局消费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讲话与工商局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讲话汇编工商局消费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讲话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关于纪念“3.15”工作方案,发布了 XX 年维权案件,马上,市领导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将仔细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建立起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并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各级政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具有领导责任,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政府各有关行政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仔细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应该看到,近几年来,我国各类市场环境、消费环境都有了较大提高和改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法律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较为突出,消费者维权体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体系,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维权工作力度。在此,就我市“3.15”纪念活动及消费维权工作讲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消费者保护运动的进展,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是改善消费环境,。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纪念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