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办山区生态环境保护通知与市政办工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通知汇编市政办山区生态环境保护通知新城北部山区自然资源丰富,部分区域已形成较稳定的生态系统,是建设生态宜居新城的宝贵财宝
为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加快“幸福”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城北部山区位于市行政中心北侧,其主要山体*山、*及*岭等是新城生态建设和景观构造的核心区域
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城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必定选择,对树立*门户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山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进展观,实施可持续进展战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幸福”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保护范围划定包括*山及周边的*、*岭等各山体及其坡地,面积约 500 公顷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
保护区内除已规划建设的项目外,严格控制各类城市建设活动
根据环境优先、分区管理的原则,保护区划分为限制建设及禁止建设两个区
路以南、*岭东环路以西、*岭西环路以东 10 公顷用地为限制建设区;其它均为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内,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进行规划方案审查,不得进行工业、仓储类用地规划建设,限制房地产开发类用地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在形态、色彩、高度上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禁止建设区内,除已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规划建设的项目,生态保护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公园开发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外,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建设活动,不得采石、取土、放牧、修坟、烧纸、砍柴、滥伐树木等
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规划变更及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生态保护功能的,需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三、工作措施(一)坚持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