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河北大唐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办公用品、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规范流程,节约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办公用品的管理
涉及办公用品的申请、采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维修、报废、盘存、交接程序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二、程序化原则;三、权责分明原则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管理第四条管理部门一、行政事务部是集团办公用品的管理部门;二、所有使用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管理人员一、行政事务部负责集团办公用品管理的专员为办公用品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具体负责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各中心(以下简称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盘存、支领、询价、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维修、报废、移交等工作;二、各使用部门必须设置办公用品专管人员(以下简称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预算、申请、支领、保管、使用、核查、维修申请、报废申请、月度消耗汇总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事务部做好办公用品管理的工作;1三、员工在使用办公用品的同时也负有保管、节约的责任;四、总裁、分管副总裁、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及行政事务部经理负责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配置审批和报废审批
第六条办公用品分类办公用品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办公耗材、办公用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四种
(附件1)第七条管理流程一、盘存(一)盘存时间,管理员于每月五日至十日对集团库存办公用品进行月度盘存,并填写《办公用品月度盘存表》(附件2);(二)盘存意义1
为做出较为精确的采购提供库存依据;2
以此减少在保证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库存数量,降低资金占用
(三)盘存要求检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四)盘存人员组成由两人以上(管理员及由行政事务部指定的盘存人员)人员共同完成盘存并签字;(五)盘存责任库存数量出现亏空的时,由管理员负责亏空物品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