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监办 XX 年工作总结及 XX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的关键之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
县煤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川东分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的各项精神,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煤矿复产复工关,扎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和机械化改造,确保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合法矿井 21 处,设计生产能力 300 万吨/年
其中:生产矿井 19 处(21 万吨/年 2 处,15 万吨/年 11 处,9 万吨/年 6 处);建设矿井 2 处(30 万吨/年 1 处,9 万吨/年 6处);建设矿井 2 处(30 万吨/年 1 处,9 万吨/年 1 处)
二、目标执行情况 (一)安全指标控制情况
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伤亡事故均为零
(二)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生产原煤 150 万吨,占计划的 107%,实现工业产值 5
8 亿元,占计划的 128%
(三)培训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送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117 人,占计划的 146%;培训煤矿从业人员 2698 人,占计划的107%
(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00 万元,占计划的 108%
(五)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全县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保持三级以上,推进完成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 10 处,推进示范矿井建设 4 处(勇年煤矿、张家沟煤矿,福禄煤矿、七里峡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 2 处(富祥煤矿、福禄煤矿)
实施水患治理 1 处(奚家沟煤矿)
(六)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
淘汰关闭煤矿 1 处(巫山峡煤矿),化解过剩产能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