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 1.局、队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一期《统计法》学习和一期《行政复议法》学习活动。 2.加大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力度。2009 年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列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二)严格按照市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自查,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1.对 2008 年已经进行的规模以上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普法试卷、注册表等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2.对“五五”普法产生的文字及影像资料进行整理、留存,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三)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 统计“五五”普法专栏不仅是统计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也是面向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的窗口。要作好对两个确认二级栏目的更新维护。既要确保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也要保证更新内容的实效性。 (四)利用“12.1”“12.4”“12.8”等宣传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第 1 页 共 3 页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对统计法的修改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2.在宣传日、纪念日上街进行统计法宣传,向过往行人发放统计法律方面的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宣传口号。 (五)拓宽思路,寻求统计法制宣传的新领域 1.积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并制定相应评定标准。 在我县的规模以上报表单位中,有一些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单位,对这些单位,也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制定出示范单位评定标准,根据标准对模范执行统计法的基层统计人员给予表扬,宣传并弘扬诚信统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