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小编整理] 第一篇: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xx 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为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广大村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对婚姻、怀孕、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促进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健康发展
经全体村 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一、每个村民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未婚青年必须自觉参加婚前相关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实行晚婚晚育,严禁早婚早育
三、符合生育一孩政策的夫妇,必须要先依法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严禁未婚先孕
已达法定婚龄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怀孕的,14 周内预征社会抚养费 2500 元,及时补办证件,14周以外原则上要求终止妊娠
四、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二十条规定,可以再生育对象且前一个子女满 3 周岁或女方满 26 周岁,必须要先领证后取环再怀孕,未领生育证怀孕的,14 周以内预征社会抚养费 500 元,及时补办生育证,14 周以外原则上要求终止妊娠
版权所有 五、计划生育待孕育妇,怀孕后必须及时向村报告孕情,怀孕 3 个月后一律不得外出,必须在家待产,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隐瞒孕情超过 14 周要求终止妊娠
六、实行定点分娩
生育地点为本县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站
县外生育或在家分娩视作生育不定点,合同履约金一律转为罚金
七、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生育
计划内自然流产的必须有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在 12 小时内报告村书记、主任及计生专干,否则一律视为选第 1 页 共 16 页择性生育,属一孩的视作已生育一孩,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指标,并相应落实上环或结扎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