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五篇模版]立足检察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公正等重要职能,对于优化经济、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阶段,检察机关要自觉融入我国加快转型发展的大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刑事犯罪、诉讼监督、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重要职能,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职能,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诉讼调解,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是检察机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离不开人民检察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价值取向;公正与效率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化解矛盾,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必然结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发挥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实现执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三)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文化第1页共3页落后,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以此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通过创建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二、正确处理三对关系,把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检察机关如何把本职工作与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既切实履职又高效服务,在发挥职能中开展服务,在服务构建中深化职能,是当前检察工作的一大课题。(一)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坚持党的观念,主动接受党委统一领导,自觉服从党委工作安排,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切实把接受党委领导与依靠党委支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与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策与严格执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正确处理依法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把保护经济活动正常进行、保护涉案企业正常经营作为执法办案的一项工作重点,努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持好、维护好企业的正常发展。要通过掌握和运用打击犯罪这个重要的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三)正确处理服务与促进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在坚持法律统一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对于有利于促进法制完备、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发挥职能作用、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要鼓励多做、多探索,注意培育典型,加强总结宣传,促进检察事业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三、充分履行法律职能,维护社会公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既要坚持“严打”方针,又要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第2页共3页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