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侵犯我的隐私除了日记和信件,你还有哪些东西不愿别人知道?隐私是否是不光彩的事?什么是隐私?它的范围有哪些?什么是隐私是指与个人私生活密切相关的不愿为人所知的隐秘,如身体缺陷、两性关系等。隐私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等不与公共利益、社会群体利益相关的活动。私人活动的范围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的两性生活、婚外恋和婚外性生活等。但婚外恋和婚外性生活涉及社会伦理道德,虽不得向社会公布,但不排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然,如果因此构成犯罪,则应追究刑事责任。个人信息的范围个人信息俗称个人情报、个人资讯,包括个人所有情况,如身高、三围、体重、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收入状况、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婚恋情况、学习成绩、缺点、爱护、心理活动、未来计划、姓名、肖像、住居、家庭电话号码、住址、政治倾向、宗教信仰、储蓄、档案材料、计算机储存的个人资料、被罪犯侵犯记录、域名、网名、电子邮件地址、 QQ 号码等。个人领域的范围个人领域也叫做私人空间,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私部位。此外,个人居所、行李、公文包、学生书包、日记本、衣服口袋、个人通讯器材等也属于私人空间。父母的下列行为是什么行为?怎么办?1. 私自开拆十周岁以上子女的信件;2. 偷看子女日记、电子邮件、窃听子女与他人通电话3. 采用暴力、胁迫、引诱等方式要求未成年子女说出内心并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秘密;4. 私自检查未成年子女的私人物品以窥视未成年子女的秘密;5. 对未成年子女只说给父母的秘密向外宣扬。当行为发生时,应该有礼貌地告诉父母知道是为自己好,不过这是自己的秘密,自己有权保守这些秘密,不经许可擅自窥视与法律不相符。若不行,则请求帮助直至法律救助。法律文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未成年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一小学生:我妈妈常偷看我的日记,她这样做是不可以的吧? 律师说法 学校、老师、家长都不可以偷看、披露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动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