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蕙计划检查落实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 2013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3]28 号)精神,我校共有获得共的奖励,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2、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分工 负责学籍审核、电子信息汇总;负责资料保管、资助材料发放、收集、报送学生违纪信息及汇总;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等;负责资金管理及发放。负责材料审查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校刊、家长报、告家长书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滋蕙计划政策,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 三、滋蕙计划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高中就读,学籍在册的贫困学生。 四、滋蕙计划奖励标准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五、享受滋蕙计划奖励基本条件 (一)申请滋蕙计划奖励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二)兵团二中认定条件 ① 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第 1 页 共 24 页 ②、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④、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⑤、享受团场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⑥、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生活极其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学业经济负担家庭。 ⑦、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学生。 ⑧、学生月生活费用低于 XX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生活标准 256 元)者。 ⑨、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暂时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子女。 六、评审工作程序 1、公开奖励信息。将享受奖励条件和申请奖励程序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电视台、校刊、宣传栏、家长报以及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2、评审。滋蕙计划奖励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审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 ① 凡具有正...